维权不再难?红木家具行业试水“先行赔付”
2016-06-24 作者:旖旎 浏览:2249 来源:艺术家具专刊
摘要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热衷于红木家具购买与收藏的人越来越多。一方面打造家具的原材皆为珍稀木材,动辄需要数百年才能成材,资源有限,家具价格持续走高;另一方面,目前国内红木有足足上万家品牌,红木企业存在着鱼龙混杂的状况,利益所趋,总有一些不法企业铤而走险选择各种造假欺骗消费者。所以,一直以来,假冒伪劣红木家具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已经成为红木行业的毒瘤,消费者对此深恶痛绝,怨声载道。
但是,“维权难”一直是红木家具行业的“老大难”问题,有些消费者 “不幸”买到假冒伪劣红木,因为要进行检测则需要切取多块木样,只好搁置了事;也有一些“嫌麻烦”、“费时间”和“怕报复”,大都不愿意去消协投诉;即使有一些消费者勇于站出与不法厂家对簿公堂,但是其中耗费的律师费用以及几年的时间精力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那么,红木家具维权之路到底要如何走下去?
有幸的是,越来越多的商家意识到这个困扰消费者多年的问题是需要亟待解决的。为了更大程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2016年3月份由北京家具行业协会、北京消费者协会、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以及天坛、曲美等家居卖场和企业共同起草并运行的《北京家具经营服务规范》,将“先行赔付”这一概念列入北京整个家具行业的服务规范中。
何为“先行赔付”呢?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在的时候,但如果不能实现赔偿的话,市场主办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实在不赔偿的时候,主办单位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的索赔要求。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
以去年红木家具业内备受众人关注的一件事情为例。有消费者在红星美凯龙买了某品牌的红木家具,并与企业约定3-5个月交货,但等了11个月还未收到货,其便要求退款,但品牌商却表示3个月内未必能退。消费者在与企业沟通不成的情况下,将这一诉求反馈到红星美凯龙。收到客诉反馈后,本着为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红星美凯龙向消费者郑重承诺:凡是经确认在红星美凯龙全国商场合法有效真实购买的此品牌的红木家具,我们督促该品牌交货并保持跟踪,品牌方如未能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且未与消费者达成共识的,红星美凯龙将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红星美凯龙的服务承诺,代该品牌给予先行赔付,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此案例一经传开,着实令消费者欢欣鼓舞。
随着时间的推移,“先行赔付”不仅成为消费者维权之福音,越来越多的红木企业也开始有意识地、自觉的加入这个队伍,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反向力地证明自己的家具是可信赖的,值得购买的。近日,国内首个红木诚信联盟在享有“中国红木之都”美誉的广西凭祥市红木文博城成立,该联盟将在全国红木市场率先实行“先行赔付”的理赔方式,营造让消费者放心购买红木的的消费环境。启动仪式中便募集到300万元的诚信联盟先行赔付基金。11家凭祥红木诚信联盟创始成员单位对诚信经营作出了郑重承诺。
实行“先行赔付”制度,这种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及严以律己,主动服务消费者的做法值得赞扬,令人钦佩,应该推广。但是,实行“先行赔付”制度的本意在于建立长效机制,核心是关口前移,目的在于减少“先行赔付”。所以,有关红木企业联盟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没有稳固的质量支撑,“先行赔付”就没有持续运作的可能性。倘若“先行赔付”超出联盟的承受能力,最终导致的结果,要么是让“先行赔付”变成一纸空文,要么是红木联盟提高门槛让“先行赔付”大打折扣。一旦红木企业联盟虎头蛇尾,不能持之以恒,“先行赔付”就会变成作秀,就会名存实亡。所以,“先行赔付”只能治标,提高质量才能治本,抓好产品质量才是硬道理。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当下红木家具维权难、消费者购买信心受挫的现状下,“先行赔付”之策着实是值得推广的,望越来越多的红木企业加入其中,发扬光大诚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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