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S大会:黄檀属树种和刺猬紫檀管制恐加强
东南亚花梨木未入管制内
2016-09-26 作者: 浏览:2786 来源:中国红木艺术家具网
摘要
近期木材行业内最个人令人瞩目的时间当属2016年9月24在南非共和国约翰内斯堡市召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17次缔约国大会(CITES COP 17)。
因于5月26日在瑞士日内瓦(Geneva)发布该年度第43号公告(No. 2016/043)中说明关于附录I与附录II的修订决议的形式参考公约(CITES)植物委员会第22次会议(去年在格鲁吉亚第比利斯举行)的9.24号决议其中涉及交趾黄檀、奥氏黄檀(巴里黄檀)、大果紫檀(越柬紫檀、鸟足紫檀)、刺猬紫檀等国内红木行业几大主力用材,遂牵动了很多人的神经。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次大会中各国的提案与之相关的内容:
#53
第53号提案(CoP17 Prop. 53)来自泰国,将豆科Leguminosae的交趾黄檀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又名暹罗玫瑰木)在附录二中的脚注5(annotation #5)删除,标注脚注4(annotation #4),即除少数人工状态下的器官和离体培育的组织外,这个物种的全部形态和衍生品均受到管制。
#54
第54号提案(CoP17 Prop. 54)来自墨西哥,将墨西哥和中美洲地区的13种黄檀属树种列入附录二,它们是Dalbergia calderonii(卡尔德隆黄檀)、D. calycina(加利西亚黄檀)、D. congestiflora(密花黄檀)、D. cubilquitzensis、D. glomerata(聚花黄檀)、D. longepedunculata、D. luteola、D. melanocardium(黑心黄檀)、D. modesta、D. palo-escrito(旁切枝黄檀)、D. rhachiflexa、D. ruddae、D. tucurensis(图库拉黄檀)。
#55
第55号提案(CoP17 Prop. 55)来自阿根廷、巴西、瓜蒂马拉(又名危地马拉)和肯尼亚,将所有黄檀属树种列入附录二(除了已经在附录一的树种之外)。
以上三个涉及黄檀属的提案我们可以看到交趾黄檀确有可能加强管制,假如55号提案通过,那奥氏黄檀(巴里黄檀)等诸多黄檀属木材都将难以幸免。
另一种主力用材刺猬紫檀暨今年5月9号进入附录三管制后,此次提案将有可能进一步加强至附录二。
#57
第57号提案(CoP17 Prop. 57)来自贝宁、布基纳法索、乍得、科特迪瓦、欧盟、几内亚、几内亚比绍、马里、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和多哥,将刺猬紫檀Pterocarpus erinaceus(又名African rosewood,Kosso)列入附录二,但没有脚注。
而东南亚花梨木大果紫檀(包括越柬紫檀、鸟足紫檀)未见提案,故东南亚花梨木并没与列入濒危管制的可能。
#56
第56号提案(CoP17 Prop. 56)来自欧盟(European Union)和加蓬(Gabon),将三种古夷苏木(又名古夷布提或者贵宝豆)列入附录二,它们是德米古夷苏木Guibourtia demeusei、佩莱格里尼古夷苏木G. pellegriniana和特斯曼古夷苏木G. tessmannii,这三个树种的木材心材商品名是Bubinga(中国俗称巴花,又有音译为布宾加)。
#62
第62号提案(CoP17 Prop. 62)来自美国,修订蒺藜科Zygophyllaceae的萨拉明托布尔内斯蒺藜Bulnesia sarmientoi(Palo Santo,中国称百乐圣檀、玉檀香、绿檀木、维腊木、萨米维腊木)在附录二中的列表,修订脚注11如下划线部分——原木、锯材、单板、胶合板、粉末和提取物,成品中提取物的组成成分,包括芳香物质不在脚注之中。
文章转载自木材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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