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木材出口国政策变动将导致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近年来俄罗斯不断上调木材出口关税。2007年7月木材出口关税由6.5%上调到20%;2008年4月,又从20%上调到25%。2008年底,俄罗斯曾宣布2009年将出口木材关税上调到80%以上,但是由于国际金融危机,这一政策暂缓到2010年执行。此外,我国热带木材第一大进口国巴布亚新几内亚将于2010年取消原木出口,所有原木须经当地加工后再出口。加蓬政府也决定从2010年元月起禁止原木出口。
贸易保护措施层出不穷。《欧盟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议案》要求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须向欧盟提交木材来源地、国家及森林、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基本资料。美国《消费品安全修正法案》对儿童家具大幅度提高了包括油漆重金属含量在内的安全要求、对木制品及家具实施更严厉的甲醛限量新标准。明年4月1日起,美国《雷斯法案》(2008修订案)的适用范围将延伸到家具行业。该法案要求,所有输美的木制品都应提供木材供应的合法来源,包括使用的植物种类的拉丁名、采伐的国家、数量和市寸、价值等。这意味着今后凡是对美出口的木制家具,都要提供系列的木材来源合法证明文件,否则将无法在美国市场销售。
为此建议:一是引导企业关注国际技术法规要求变化,加强对国际市场的跟踪与对接,保证产品质量,实现与进口国标准、法规相适应;二是鼓励企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避免对美国和欧盟市场的过分依赖;三是加大对家具业的设计和技术创新,增加中高档产品的比重,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家具业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