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经纬
刺猬紫檀(非洲黄花梨)
染料紫檀(非洲血檀)
索氏紫檀(非洲红花梨)
安哥拉紫檀(高棉花梨)
在木材流通市场上,同类商品材(木种)往往是由单一树种或若干宏观构造相似的树种组成,其代表树种通常作为该商品材(木种)的代名词,国外如此。国内也基本如此,因此以代表树种作为木材流通领域的木种学名,在解决目前红木市场上存在的鉴定困难及产地区分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
树种是树木种类的简称,木种是木材种类(商品材种类)的简称。把树种归并或离析而成为商品材,这就是木种的划类。亲缘密切的树种,它们的木材常难以区分,因此用单一的商品名称(木种)销售。将树种归并为木种的原则是:亲缘密切,外观相似,用途相通。每个木种所含树种数目的多寡,决定于各树种在经济上的重要性和外观的可识别性,以及经营管理水平,包括从业人员识别木材的能力。
以下以紫檀属树种的非洲产商品材为例来加以说明,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紫檀属的非洲材主要可分为四类商品材。第一类,索亚紫檀(Pterocarpus soyauxii)市场俗称红花梨,按《红木》国标鉴定一般为亚花梨。第二类,安哥拉紫檀(Pterocarpus angolensis)市场上俗称高棉红,按《红木》国标鉴定也归亚花梨。第三类,染料紫檀(Pterocarpus tinctorius)市场俗称血檀,因《红木》国标中其未列入此木材名称,故通常可鉴定为紫檀类或花梨类,其原因一般视为具多种变种并存在同种异名现象。第四类,刺猬紫檀(Pterocarpus erinaceus Poir)市场俗称非洲黄花梨,非洲花梨等,按《红木》国标归类属花梨木类,但因其商品材中通常也包含若干相似树种或变种,故也出现与染料紫檀相似的鉴定结论,即花梨木类及亚花梨类。而在这四类商品材中,目前最难鉴定的和有争议的是染料紫檀和刺猬紫檀这两个木种,其原因是当前国内鉴定机构缺乏相应的鉴定依据,如刺猬紫檀通常也鉴定为安氏紫檀(安氏紫檀国外相关资料称产于赞比西河流域,为光亮紫檀变种之一,与安哥拉紫檀相似)。故在市场上采用代表树种作为木种的名称是目前解决市场鉴定难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作者供职于上海木材行业协会木材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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