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平
自2000年8月《红木》国标(GB/T18107-2000)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国内红木及红木制品(包括红木家具)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曾起到积极的作用,其影响力涉及到诸多相关行业,在消费者中也可谓是家喻户晓。
以科学发展观来看,“红木”一名是约定俗成的一类商品材统称,其随着时间的推移界定范围也曾有过较大的变化(历史上的“红木”,特指产于南亚、东南亚的某一类木种,又有“酸枝”之名),现在也可以说是中国老百姓心目中所青睐的某些深色名贵硬木的集合和总称。
红木家具等红木制品的产业发展与红木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息息相关的,红木资源是红木产业发展的源头。随着全球绿色环保意识的加强,各木材出口国对森林资源的保护都采取了积极措施,有的提高了出口关税,有的为本国产业的发展限制了原木出口,也有的颁布了对某些珍稀树种的限伐、禁伐等措施。众所周知,泰国早在几年前就禁止交趾黄檀(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的砍伐和出口,目前产于老挝的越香枝(Dalbergia sp)和产于马达加斯加的卢氏黑黄檀(Dalbergia louvelii)也已被出口国下令禁止采伐、运输、交易,可以预见今后还会有更多的红木树种被禁止砍伐、出口。而随着进口红木树种在我国市场上流通、应用的日渐减少,近年来红木资源匮乏也导致了某些红木材料的价格成倍暴涨,其结果必然会影响到红木制品产业的有序发展,所以红木家具行业的发展,红木制品产业的发展也在千呼万唤《红木》国标的修改,也就是说要求扩大《红木》国标中适用树种的范围来保障传统行业及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如果说《红木》国标中规定的(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5属之内(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红酸枝木、黑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及鸡翅木)8类之中的33种树种之外未列入的其他树种的心材,密度、结构和材色符合必备条件的也可称为红木,那么,为什么5属之外的其他深色名贵硬木也能符合相应条件的就不能进入“红木”范畴?其实,“红木”本身就是目前国内约定俗成的一类商品材的统称,主要使用于家具制造和工艺雕刻,随着行业的发展,通过不断实际使用和检验,只要符合相应条件,木种标识清楚,界定范围应随实际应用而有所扩展。
从理论上讲,任何标准都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通过实践,然后补充细化、修正,以求进一步完善。所以一般情况下标准实施5年以后就需要进行修订,如不及时完善,就会出现标准滞后以致失效的现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红木》国标实施已经历了7年多的时间,是否说到了该修订的时候了。
版权所有:中国红木艺术家具网 网站地图(xml)
承办单位:上海商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shanghui@sh1800.net
热线电话:021-56131287; 021-33719153 QQ:2410792329
Copyright ©2007 by sh1800.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70376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