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
前几天一项关于红木家具的消费投诉,在业内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震动。据专家介绍:近年来由于红木新品种的不断出现,红木家具消费市场时常发生一些因红木新品种鉴定结论不同而引起的消费投诉。
以今年3.15消费者投诉活动来说,本市某消费者告常熟某红木家具企业生产的红木家具材质有“假”,据了解此套家具所使用的材质是俗称“巴里桑”的酸枝木,树种名为马达加斯加黄檀(Dalbergia greveana)。从抽屉实样来看,其材质几年前通常又可称为“黑酸枝”,其原因是:国标GB/T18107-2000《红木》中没有列入此树种,不同的检验机构依据不同的检验标准有时会得出不同的鉴定结论“红酸枝”或“黑酸枝”。在QB/T 2385-98《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行业标准中此树种曾定名为“酸枝木”,属“红木”的一种,但木材市场上通常称其为“巴里桑”(木材颜色有红、紫、黑多种)。
其实有关这类红木家具材质问题的消费投诉近年来不在少数。几年前,全国曾发生过多起卢氏黑黄檀标“非洲紫檀”卖假的投诉,其原因也是厂商送检时误认为是“紫檀”而引起的,但诉讼结果一般都是退货了事。
消费者在选购红木家具时应注意一下以下:1、目前红木家具市场上有许多不规范的木材名称,比如将卢氏黑黄檀称“大叶紫檀”。这些不规范的称谓给消费者选购家具常带来误解,消费者也无法将市场上的俗称与《红木》国标中的木材名称相对应,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应先了解木材的树种名(拉丁名),因为木材树种拉丁名是唯一的。2、有些消费者常以某产地木材为木材商品名,如老挝红酸枝,其实老挝红酸枝等都包含多个树种,消费者无法根据产地了解木材商品的真实属性,所以消费者应了解家具用材的具体木种(俗称)或树种。3、木材鉴定报告的核心是鉴定结论,但鉴定结论有时候 也会让鉴定申请人失望,因为检验机构依据《红木》国标检验木材时只负责鉴定到8类商品材,所以消费者在购买高档红木家具时应请懂行的专家或到有信誉的商家购买。
(作者系高级木材检验员)
版权所有:中国红木艺术家具网 网站地图(xml)
承办单位:上海商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shanghui@sh1800.net
热线电话:021-56131287; 021-33719153 QQ:2410792329
Copyright ©2007 by sh1800.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7037615号